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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沧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2020年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公告(2)

    2020-05-07 11:00 云南人事考试 来源: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

    【导读】临沧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16人,报名时间:2020年5月20日起至2020年5月26日止,详情请阅读下文,更多招考资讯请关注云南公务员考试网或关注云南华图微信公众号(ynhuatu),云南公职培训电话:0871-65521259。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的毕业生。

      (4)聘用后与聘用单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引进公开招聘公告在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和各引进公开招聘单位网站发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0日起至2020年5月26日止

      2、报名提供的材料

      报名者需提交(上传)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位和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填写完成后的《XXX(单位)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专门公开招聘报名表》和亲笔签名的《报考诚信承诺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三)资格审查

      由各引进公开招聘单位负责对其报名者的所有资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并通知符合紧缺人才招聘条件应聘者参加考试。原则上每个岗位需有3名以上应聘人员报名方可组织考试,若应聘岗位人数不足,须报市卫健委同意后方可组织考试。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考官由引进公开招聘单位负责组建,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过程。

      面试时间及地点:

      1、临沧市人民医院。面试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一29日,地点在临沧市人民医院十一楼会议室(老院门诊楼11楼,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南塘街116号)。面试成绩当天公布。面试人员实行错峰参试,具体时间以工作人员的电话通知为准。

      2、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试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地点在临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六楼会议室(办公楼6楼,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路3号)。面试成绩当天公布。面试人员实行错峰参试,具体时间以工作人员的电话通知为准。

      3、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面试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地点在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小会议室(行政办公楼七楼,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南天路74号).面试成绩当天公布,面试人员实行错峰参试,具体时间以工作人员的电话通知为准。

      (五)协议签订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拟引进招聘人员,并签订《XXX(单位)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协议书》。如因主动放弃出现岗位空缺情形,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后续招聘环节不再进行递补。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引进公开招聘单位负责进行,资格复审时需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

      (七)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引进公开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八)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完成,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需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拟引进公开招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告知之日起7天内可以书面向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党委)申请复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接到考生书面复检申请后将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时必须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引进公开招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全程参与监督。申请复检的拟引进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照规定要求参加体检、复检、检测的拟引进公开招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检测执行回避制度,体检(复检)医生、检测人员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公示

      体检合格后,将拟引进公开招聘人员情况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各引进公开招聘单位网站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要求实名反映,否则不予受理。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拟引进公开招聘人员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编辑:luohua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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