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省临沧监狱招聘辅警10名公告(2)
2021-02-03 14:19 云南人事考试 来源:云南省临沧监狱
1.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退伍军人须提交军人退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银行征信记录证明以及相关技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半寸免冠照2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5.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人工审查方式;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予以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将以现场通知和电话通知的形式通知考生,通过审查合格人员领取《体能测试通知书》。
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临沧市就业工作站微信公众平台和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发布资格复审合格名单。于通知时间参加体能测试,以及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未领取的,视为弃考。
注意事项:
1.本人或委托他人报名的,当场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如出现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并按有手印的《委托书》;
2.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报名人员所携带的材料,原件当场审验后退回本人,复印件一式两份。
六、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采取网站公布信息、电话联系等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具体的时间、地点、测试方式等。
2.体能测试为达标制,并采取一票否决制。达到规定项目标准即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进入笔试环节。
3.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试期间,因个人身体原因引起的意外,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笔试
根据相关规定,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查考生数的比例)岗位开考比例达不到要求时,由用人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或取消招聘岗位。
笔试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法律基础知识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准考证标明的考点自行前往参加笔试。
(三)面试
1.招聘岗位数与通过笔试人数比等于或大于1:2时,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2.招聘岗位数与通过笔试人数比小于1:2时,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阶段若出现人员空缺,从本岗位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一次。
4.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岗位匹配、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仪表形象等方面,满分100分。
5.面试时如遇招聘岗位数与实际面试人数比为1:1时,该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确定为75分,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必须大于等于75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根据5:5比例确定,总分为100分,即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到监狱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体检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或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政审
体检结束后,进入政审环节。若出现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考察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执行。
九、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云县总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十、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月,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上岗后工资4500元/月(全额包干,均含“五险一金”部分)。经年度考核合格,从事辅警工作每满一年,月工资待遇增加100元,逐年递增。按照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劳动保护、卫生保健及加班补贴等福利待遇。因公伤亡的抚恤事宜,按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办理。监狱按要求统一配发工作服装。就餐标准按照正式干警职工标准执行,不提供住房。
十一、考核
工作期间,按照云南省临沧监狱制定的警务辅助人员考核办法对辅警个人工作及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且工作需要方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续聘资格。劳动合同期满后,警务辅助人员需要继续在监狱就业的,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临沧监狱研究同意后,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若警务辅助人员不需要继续在监狱就业或本人不作书面申请的,临沧监狱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本人提前三个月申请且单位同意,合同期内,警务辅助人员可以参加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用人单位的招录考试。
十二、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1.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考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按照《关于做好精准健康管理推进人员有序流动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03号),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跨地区流动时须持有到达目的地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到达目的地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到达目的地后应当立即接受核酸检测或接受14天医学隔离观察。相关考生应自觉接受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编辑:luohuay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