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11 09:32:09 临沧华图考试网 http://lincang.huatu.com/ 文章来源:云南华图
1.【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民事主体知识。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1)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①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①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②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3)无民事行为能力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民事法律行为知识并选错误项。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可知,16岁高中生甲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电脑的行为超越自身能力,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乙为重症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行为无效。B项排除。
CD项: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C项中走私行为是违法行为;D项中戊与某国企领导达成协议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CD项排除。
3.【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继承法知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因此,田某赔偿金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妻子李某和母亲刘某。
因此,选择C选项。
4.【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责任知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题中,甲为机动车使用人,因为应对丙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乙虽是机动车所有人,但于丙的损害无过错,不用承担责任。
因此,选择A选项。
5.【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人身权知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而高某未经允许将赵某的照片发在朋友圈,是侵犯了赵某的肖像权,配文侮辱和不实的言论,是侵犯了赵某的名誉权。
因此,选择D选项。
6.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婚姻法知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故因小李隐瞒疾病,小陈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因此,选择B选项。
7.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婚姻法知识。根据《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故甲虽重新出现,但因乙再婚过,甲乙已无婚姻关系。
因此,选择B选项。
8.【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债权知识。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本题中甲的行为符合无因管理构成条件,因救乙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来承担。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紧急避险,又称“紧急避难”。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紧急避险损害的是无辜第三人的利益,本题不存在第三人,不属于紧急避险。A项排除。
B项: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财产或者人身,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它致人损害的行为。甲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破门行为是为了保障乙的生命避免受到侵害,不属于侵权。B项排除。
D项:根据《民法典》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D项排除。
9.【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物权知识。处分权是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终处理的权利,即决定财产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命运的权利。处分权是所有权四项权能的核心,是财产所有人最基本的权利。根本上体现了所有权的绝对性,即权利的义务人是除所有权人之外的所有人,具有普遍对世性。处分在程度上体现了民法的基本精神——意思自治。处分权能是指依法对物进行处置,从而决定物的命运按照逻辑演化,物是人格的延伸,处分权是层次的所有权形态,受法律保护程度最强。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用益权是对他人所有之物享有的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源于罗马法,后为大陆法系民法所承受。按法国和德国民法典的规定,用益权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意思设定。B项错误。
C项:占有权强调一种事实状态,指特定的所有人对于标的物为管理的事实,是所有权的基本权能,是行使支配权的前提。但同时,也可与所有权相分离。C项错误。
D项:使用权可以基于自有权和他有权,指以所有物的的性能与状态,在不毁损物的的本体或者变更其价值情况下加以利用。基于物的使用价值而产生。D项错误。
10.【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民事主体知识。根据《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因此,选择A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