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9 10:01:33 临沧华图考试网 http://lincang.huatu.com/ 文章来源:镇康县人民政府
镇康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并报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镇康县人民医院决定面向全国招聘1名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招聘对象、人数及条件
(一)引进招聘对象
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引进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见下表)
岗位名称 |
学历要求 |
专业 |
招聘计划 |
镇康县人民医院临床岗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 |
1 |
二、引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报名之日);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符合引进招聘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有证据证明有吸毒史或有吸毒嫌疑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参加公务员招考和其他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被确定为拟录用(聘用)的人员;
7.聘用后与聘用单位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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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引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紧缺人才招聘公告在“镇康县政府公众信息网”(www.ynzk.gov.cn)发布。公告期不少于7天,并适时发布在“健康镇康”“镇康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公众号以及各相关微信群、QQ群。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流程:将身份证、学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个人简历等材料现场提供到报名处,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3.报名时间及地点:以《云南省2024年医药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昆明医科大学专场公告》为准。
4.报名资格审查:由此次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者的所有资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其笔试、面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三)笔试
1.由招聘小组在昆明医科大学组织专业技能考试(闭卷考试),笔试内容包括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医学人文、预防医学等综合内容。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须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组织笔试。
3.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地点及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现场及电话通知。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情况,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以面试官提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地点及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现场及电话通知。
(五)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研究生在考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2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优先确定。若笔试和面试成绩二者都相同,按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镇康籍毕业生等条件优先确定拟聘人员。
(六)签订就业协议
与拟聘用人员当场签订《镇康县专门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协议书》。
(七)资格复审
待签订协议对象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镇康县卫生健康局进行资格复审,未能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的资格复审不予合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拟聘对象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体检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电话通知本人,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九)公示和聘用
1.体检合格后,将在镇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原则上要求实名反映,否则不予受理。
3.经公示无异议,拟引进人员按程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相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须服从国家和省的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本次招聘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和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下进行。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届时若有资料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人员,查实后将不予聘用。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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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s://www.ynzk.gov.cn/info/1089/113192.htm
(编辑:xushuangl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