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公务员考试范文:孝老,还须有点硬措施
2014-11-25 11:29 云南人事考试 来源:华图教育
岁岁重阳,今又重阳。一年前,给“望海楼”写了篇小文,虽然思考了很久,但是胸中仍充满忐忑,担心引起争议。因为,关于“孝”的问题,长期以来,我们在认识上出现了许多混乱,是非有时候不是很清楚了。不过,之后来看,受众的反应还算正面。
现在,我们周围的环境已发生了明显变化,“孝”,不光被社会各方面所广泛认同,而且成为媒体上经常谈论的一个热点。前些日子,全国妇联老龄工作协调办等还发布了新版“二十四孝”行动标准,号召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养老”。在当前形势下,这些都是非常难得的,也是应该充分肯定的。
然而,我们稍加分析便发现,上述措施主要是面对城市的,强调的内容也更侧重于精神层面。这一切自然不可或缺,只是农村的老龄人怎么办呢?他们在我国约1.85亿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中却是占大头啊,已超过了1亿,目前仍以家庭养老为主;而他们遇到的困难绝大多数则属于物质方面。
此外,对于“孝”,仅仅停留在“提倡”和“宣传”阶段也是远远不够的。不错,有些地方、单位和部门已采取了某些相应措施,如河北省魏县、湖南省邵阳县、甘肃省金昌市等地曾作出规定:“不得提拔不孝官员”;北京大学《2012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细则》中也明确一条:“不孝敬父母者不得被推荐”……但是,第一,此类做法当前仅是个案,并没有形成普遍的规则,而且人们对其意义还在争论不休;第二,它能够约束的毕竟有限,那么,对于更广大的人群,是否也应作出若干必要的可行的规定?其实,要让“孝”成为社会上广泛流行的一种美德,后者才是需要引起我们特别关注的重点所在。
从媒体上不时揭露的案例来看,不孝父母、忤逆长辈的现象触目惊心,农村尤其为甚。在一些地方采访调研时发现,不少子女对待父母的行为,岂止是不孝,有的简直就是虐待,在前面提到的小文里,我举了两个例子,要说这是犯罪恐怕也不为过。很多老人的状况连无儿无女的“五保户”都不如。
特别令人不解的是,这些“不孝之子”们对自己的所为不仅缺少反悔,甚至还“理直气壮”,进而连登上报纸也无所谓。这对于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来说,真是丢人啊!他们之所以还能在社会上混下去,而没有感到什么压力,关键在于社会没有给他们施加什么压力。坦率地说,现在有些地方基本上没有人管这种事。我曾经在几个场合试着“讲点直话”,以至不与他们之中的某些熟人来往,但个人的力量又能起多大作用呢?
历史上,管理这种事的既有政府,也有学校,还有家族,三者相互配合,具体有力。可如今情况已完全不同,因此,只能主要依靠我们的各级政府,这是责任,也是由我们的国情决定的。当然,政府可以委托或责成有关社会团体及群众组织,根据各地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加以落实。譬如,我在河南省栾川县采访时得知,该县妇联等在农村组织儿媳妇蒙住眼睛通过“摸手”来找到自己婆婆的“摸手”以及“晒被子”比赛,效果就非常好。
总之,管好了这件事,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意义极为重大。让我们一起努力,迎接“孝行天下”的和谐家庭、和谐农村、和谐城市、和谐社会早日来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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